驱蚊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150117微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150117
首次批准日期
2015-06-27
有效期至
2030-06-26
农药名称
驱蚊液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7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3年11月6日,变更原持有人福建泉州高科日化制造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驱蚊酯ethyl butylacetylaminopropionate7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涂抹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将本品涂抹于暴露皮肤即可。每4小时涂抹防蚊效果更好。
产品性能
本品采用驱蚊酯作为有效成分,驱蚊时间可达4小时以上,是居家、旅行、劳防必备品之一。
注意事项
1、勿用于眼睛及其周围皮肤。用后请洗手。2、有皮炎及皮肤破损者禁用。本品忌食。3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4、过敏者禁用,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携带本品包装及时就医,5、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
中毒急救措施
1、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停止使用并清洗涂抹处,立即携带本品包装到医院就诊。2、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,立即携带本品包装到医院就诊。3、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本品包装到医院就诊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2.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。3.不能贮存在阳光直射及温度超过50℃的地方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4.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。5.防止日晒、雨淋和重压。6.产品搬运时应轻取轻放。7.产品运输时应防止剧烈振荡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