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气雾剂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150111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150111
首次批准日期
2015-06-25
有效期至
2020-06-25
农药名称
杀虫气雾剂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3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菊酯permethrin0.25%
四氟醚菊酯tetramethylfluthrin0.0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室内蚊、蝇、蜚蠊/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使用前必须上下摇匀,每喷射5-8秒后需重新摇匀方可再次喷射; 2、驱杀蚊、蝇时可直接对准目标喷射;或关闭门窗,按房间面积,在房间内各个方向适量喷射; 3、对付蜚蠊(俗称蟑螂),可直接目标或向其隐匿处及经常出没处适量喷射; 4、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,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即可进入。
产品性能
本品以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,采用水基配方工艺精制而成;能有效驱杀蚊、蝇和蜚蠊(俗称蟑螂)。气味清新,使用后不留痕迹,适合居家、酒店等场所使用;能有效保障家居卫生院安宁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前必须上下摇匀,每喷射5-8秒后需重新摇匀方可再次喷射;2、本品属压力包装,切勿毁坏、刺穿等,空罐请勿回收利用或投入火中;3、切勿放置于电源、火源附近或温度超过50℃的地方;4、使用后注意通风,勿向人体及食物喷雾,用后洗手;5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;6、对鱼类、蜂和蚕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7、请按指示使用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;8、使用前请移去或覆盖暴露在外的食物并关闭所有火源,避免在同一房间使用多种气雾剂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若出现呕吐、头晕等症状,迅速将患者转移空气新鲜的地方,并及时送医治疗。 2、若不慎误食,应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治疗;不慎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流动的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;不慎沾染皮肤,应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产品在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防止剧烈震动、日晒、雨淋和重压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产品应存放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