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150065微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150065
首次批准日期
2015-04-20
有效期至
2030-04-29
农药名称
电热蚊香液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4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0.4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室内null电热加温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将电热蚊香液逆时针旋开瓶盖,不要碰及芯棒的顶部。液体瓶向上旋入加热器中,配合插座方向,转动加热器插头,红灯亮时表示开始工作,天亮后使用完毕请加热器拔离插座,保持液瓶竖直状态,无需旋下液瓶。当药液使用完后,请将加热器拔离插座,然后更换液瓶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为电热蚊香液,全天有效保护您的家庭远离携带病菌的蚊子,可持续效期30天(以每天8小时计)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时,请注意通风,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能覆盖任何物体,确保不必窗帘、床单遮盖,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。2、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,当加热器工作时,不要接触或插入任何物体,不要向电热蚊香液上滴加任何液体。3、初次使用请提前一个小时通电加热。4、请配套使用电热蚊香液跟加热器,因为不同品牌的加热器加热温度可能不同,使用时,加热器应放置在上风处。5、加热器的使用寿命一般为2-3年,如你发现数夜后,电热蚊香液没有减少,同时使用寿命已超过正常年限,请购买新的电热蚊香液加热器。6、请勿让电热蚊香液接触眼睛,切勿服食,避免宠物使用。7、对蚕、鱼有毒,蚕室内及附近禁止使用,用后洗手。8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如不慎将液体接触到衣物或皮肤,立即用肥皂水和清水清洗干净,如不慎接触到眼睛的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,如果有刺激反应请立即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请放在儿童及宠物接触不到的地点。远离热源或火源,请勿日晒,贮存在阴凉干燥处。勿与种子,食品,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