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150046微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150046
首次批准日期
2015-03-20
有效期至
2030-03-19
农药名称
电热蚊香液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8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0.8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室内/电热加温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打开电热蚊香液瓶盖将蚊香液瓶旋入电热蚊香液电加热器内。2、接通电源,指示灯亮,表示开始工作。3、使用时电加热器表面不要覆盖任何物品。4、使用时始终保持电热蚊香液瓶竖直向上,以免发生液体泄漏。5、用毕切断电源。6、有效使用面积为15平方米之内。
产品性能
电热蚊香液功效长达480小时,无需天天更换,安全省电。
注意事项
若在很小的房间内使用,请注意适当通风;请配套使用金梦牌电热蚊香液电加热器,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;每次更换电热蚊香液时,请先断开电源;过敏者禁用;本品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用后洗手;严禁打开瓶塞。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若不慎溅入眼睛,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及时就医;电热蚊香液不可吞服,若发生误服、吸入不适或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;若电热蚊香液触及皮肤,请用肥皂水清洗,并用清水冲洗干净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请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;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;勿近火源,轻装轻卸,避免暴晒、雨淋;长期不用时,应卸下电热蚊香液瓶,盖上瓶盖,置阴凉处保存;贮运时始终保持电热蚊香液瓶竖直向上,以免液体泄漏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