氯菊·烯丙菊酯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150023低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150023
首次批准日期
2015-01-15
有效期至
2030-01-14
农药名称
氯菊·烯丙菊酯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6.86%
重新核准日期
2025-09-25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菊酯permethrin16.15%
S-生物烯丙菊酯S-bioallethrin.71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室内蚊、蝇、蜚蠊1:100倍液喷洒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使用前需轻轻摇动药剂。配制好的药液不宜存放太久,现配现用。2.防治蚊、蝇时按剂量空间喷洒;防治蜚蠊(俗称蟑螂)时按剂量向其出没、栖息处适量喷洒。3.喷药后人、蓄立即离开房间并关闭门窗,30—60分钟后打开门窗,对房间充分风后再次进入。
产品性能
本品以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,主要用于防治蚊、蝇、蜚蠊(俗称蟑螂),适用于家庭、宾馆、工厂、餐厅等室内环境。
注意事项
1.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,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。2.勿喷于人体、食品、餐具上。3.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,未用完的药剂放入原包装内封好避光保存。4.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、鞋子,戴帽子、口罩、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;施药期间不可吸烟、饮水和进食;施药后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,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。5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,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;本品对鱼、蚕有高毒,蚕室内及附近禁止使用。6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,应立即停止接触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皮肤接触,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吸,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。误服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可倒置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2.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保存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4.运输过程中要防晒、防雨淋;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,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