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140163微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140163
首次批准日期
2014-07-24
有效期至
2029-07-23
农药名称
电热蚊香液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.24%
重新核准日期
2025-10-30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四氟苯菊酯transfluthrin1.24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室内/电热加温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拧开瓶盖,将药液向上旋入加热器。2.接通电源,打开开关,指示灯亮,表示开始工作。3.用毕,关闭开关或切断电源。4.当药液用完后,请先切断电源,待冷却后更换药液,请配套使用本品电热蚊香液和加热器。
产品性能
本品采用恒温陶瓷发热元件,提供长达300小时的驱蚊保护。
注意事项
1.使用前请阅读本说明并按说明使用。2.使用后注意通风,注意用电及用火安全。3.请勿自行拆开电加热器。4.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勿与食物一起存放,接触药液后请洗手,若误食,请立即就医。5.勿近火源,避免阳光直射。6.请睡前1小时开始使用,用后及时断电。7.本品对家蚕有毒,使用时远离家蚕、鱼类和蜜蜂等,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。8.过敏者禁用。9.禁止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本品不可吞服,若发生误服请立即就医。2.若不慎触及皮肤或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低于15分钟。3.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,请及时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可倒置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2.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4.运输过程中要防晒、防雨淋;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,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