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140097微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140097
首次批准日期
2014-04-28
有效期至
2029-04-27
农药名称
电热蚊香液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6%
重新核准日期
2024-07-29
质量保证期
3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0.6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室内/电热加温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拧开电热蚊香液的瓶盖。将芯棒对准电加热器发热圈插入并向右旋紧。2.接通电源,打开开关,指示灯亮表示开始工作。3.不用时请切断电源或关闭开关,指示灯灭表示停止工作,无需旋下液瓶,但要保持液瓶竖立向上。4.蚊香液用尽,请切断电源后更换一瓶新的蚊香液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用于驱杀蚊虫。每天按使用8小时计,每瓶药液可持续使用45天。
注意事项
1.请于睡前半小时使用,效果更佳。2.使用时注意通风,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,用后洗手。3.加热器工作时表面请勿覆盖任何物品,不用时请关闭开关。4.使用时将电热蚊香液加热器放置在上风向。5.对鱼类、蜂和蚕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。6.加热器的使用寿命一般为2—3年,如果已超过正常使用年限,不建议使用。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芯棒。过敏者禁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若有大量误服,不可催吐,应立即携带标签就医。若不慎溅入眼睛或沾附皮肤,请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并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运。2.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防止剧烈震动、日晒、雨淋和重压。远离火源和热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