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140003微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140003
首次批准日期
2014-01-02
有效期至
2029-01-01
农药名称
电热蚊香液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6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0.6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室内/电热加温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 拧开瓶盖,将药瓶向上旋上加热器。2. 接通电源,打开开关,指示灯亮,表示开始工作。3. 用毕,关闭开关或切断电源。4. 当药液用完后,请先切断电源,待冷却后更换新药液。请配套使用本品电热蚊香液和加热器。
产品性能
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,经国际先进工艺加工而成,具有优良的驱(杀)蚊效果。本品挥发稳定,可以提供长达300小时驱蚊保护,适合于居室、办公室、餐馆等室内场所使用,为您创造一个安宁舒适的环境。
注意事项
1. 使用前请阅读本说明并按说明使用。2. 使用时注意通风,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。3. 请勿拆开电加热器。4.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勿与食物一起存放。5. 接触药液后请洗手;若勿食,请立即就医。6. 勿近火源,避免阳光直射。7. 用后请及时断电。8.使用时远离家蚕、鱼类和蜜蜂等,蚕室内极其附近禁用。9. 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携此包装及时就医。10.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、呕吐等,过敏者禁用。2.误服则应携此包装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防雨、阴凉、通风地方,远离火源或热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。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严禁猛烈撞击,翻滚、日晒,重压和雨淋。不能与食物、粮食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