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130263低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130263
首次批准日期
2013-12-17
有效期至
2028-12-16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0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3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4年7月4日,变更原持有人安徽省六安利庭日用化工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.0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将双圈分解成单圈,插在支架上,然后将外端点燃。2、使用时最好不要放在通风口和空气对流处。
产品性能
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,以精细炭粉为载体,并经现代工艺加工而成;具有易点燃、易脱盘、不易折断、燃烧稳定、使用方便等特点,点燃本品可有效驱杀蚊子,是现代家庭驱杀蚊子应备佳品之一。
注意事项
使用时请注意防火,勿在易燃处使用,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;注意通风,勿在电风扇直吹或风大处使用,以免吹熄火头或影响使用效果;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应放回盒内保存;本品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,用后洗手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不良反应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若过量吸入,首先终止燃点,即刻通风,撤离现场,及时就医;若误食,携此包装及时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储存于阴凉干燥处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饮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;防止剧烈震动和重压,避免日照和受潮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