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130256微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130256
首次批准日期
2013-12-16
有效期至
2028-12-15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03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3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四氟甲醚菊酯dimefluthrin0.03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室内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本品应插放在支架上点燃使用
产品性能
本品为卫生用杀虫剂,以四氟甲醚为有效成分,对蚊具有驱杀作用,可以用于家居、酒店、办公室、商店等场所。
注意事项
1、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及附近禁止使用。2、使用时注意通风,注意防火安全,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。3、用后洗手。4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5、用后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、禁止儿童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污染衣物,用软布支除污染农药,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眼睛接触:立即提起眼睑,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新鲜处。误服:应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