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130148微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130148
首次批准日期
2013-07-05
有效期至
2028-07-04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08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4年8月22日,变更原持有人安徽三荷日用品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0.08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本品适用于宾馆、居家等室内场所,主要防治对象是蚊子。使用时,将一双盘蚊香掰成两单盘,用支架固定后点燃,使用时请注意通风。
产品性能
本品结合先进工艺科学配制而成,产品燃烧稳定,驱蚊效果明显,且气味芬芳,实为夏令时节之必备用品之一。
注意事项
对人畜微毒,勿与食品一起存放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本品对鱼类、蜂和蚕毒性高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过敏者禁用;点燃时勿置于易燃品旁,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,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;开封后未用完的要封存好,使用时注意防火安全;用后洗手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为微毒杀虫剂,粘于皮肤时,用清水冲洗。若不慎误服可用大量清水洗胃,并及时携带标签去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贮存勿置在温度超50℃的地方,应置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避光的仓库内。勿与食品、粮食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与运输。装卸运输时要轻拿轻放,避免冲撞、挤压、高温和雨淋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