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130039微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130039
首次批准日期
2013-03-12
有效期至
2028-03-11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05%
重新核准日期
2026-01-16
质量保证期
3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0.0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作为有效成分,对蚊有击倒防治效果,适用于家庭、宾馆等室内场所使用,使用时将双圈蚊香分成单圈(免拆型:将单圈/支蚊香取出),置于支架上固定,点燃香头即可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以拟除虫菊酯,碳粉等原料配制而成,用于驱蚊。
注意事项
1.使用时注意通风,注意防火安全。蚊香点燃时勿置于易燃品旁。2.本品对鱼,蚕有毒,禁止在蚕室、蚕房及附近使用。3.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要密封保存。4.使用后应洗手,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5.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。本品无专用解毒药,使用中如有不良反应,请及时携标签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可倒置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2.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4.运输过程中要防晒、防雨淋;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,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