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120232微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120232
首次批准日期
2012-12-07
有效期至
2027-12-06
农药名称
电热蚊香液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.2%
重新核准日期
2025-01-21
质量保证期
3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2年03月25日,变更原场所卫生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1.2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室内/电热加温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拧开瓶盖,将药液瓶的芯棒与电热液体蚊香器底部中心对齐,小心旋入固定。配套使用各型电热液体蚊香器时,务必确保药液瓶口竖直向上。将电热液体蚊香器接通电源,按下开关即可。电热蚊香液用完后,应更换新电热蚊香液。提前半小时开始使用。在15平方米以内的房间使用,驱蚊效果更佳。
产品性能
本品用于驱蚊(包括埃及伊蚊)。本品有六种包装规格:其中:45毫升/瓶,使用时间为480小时;34毫升/瓶,使用时间为360小时;36毫升/瓶,使用时间为384小时;53毫升/瓶,使用时间为560小时;23毫升/瓶,使用时间为240小时;38毫升/瓶,使用时间为400小时。
注意事项
仅室内使用。使用时注意通风,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。本品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。用后洗手。过敏者禁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本品若不慎误服,应及时携本品包装至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储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防止重压。勿与食品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放混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