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110245低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110245
首次批准日期
2011-11-04
有效期至
2021-11-04
农药名称
电热蚊香液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8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炔丙菊酯prallethrin0.8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电热加温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拧开瓶盖,将液本向上旋入加热器即可。2、配合插座方向,转动加热器插头,确保液瓶竖直状态,接通220V电源,红灯亮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。3、使用完些后请将加热器拔离插座或关闭电源。保持液瓶竖直,无需旋下液瓶。4、当药液用完后请更换药瓶。特别提示:无论使用与否请保持液瓶竖直朝上,防止药液渗漏引发安全事故。
产品性能
本品选用炔丙菊酯配制而成,挥发均匀稳定,42晚(每晚8小时)持续驱蚊保护,让您睡得更好,产品使用方便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时保持室内通风,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能覆盖任何物品。2、接触电热蚊香液立即洗手。3、使用时注意蚊香液立即洗手。4、本品对鱼、家蚕、蜜蜂有害,避免在鱼塘、桑园、蚕室及其周围使用。5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6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7、用后洗手,使用后注意通风。8、过敏者禁止使用,使用过程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低毒,无特效解药剂,可对症治疗,并就医。如不慎吸入,请移至通风处。如不慎食入清理口腔并立即就医。皮肤接触或进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并送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运输过程中产品小心轻放,防止剧烈震动、日晒、雨淋和重压。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、易燃易爆物混放及运输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