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110203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110203
首次批准日期
2011-09-08
有效期至
2026-09-08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28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28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从反方向用手轻轻推蚊香中心,轻轻抖动逐渐拉开。2、把香架尖端插入蚊香中心的孔中,将蚊香的另一端点燃。3、使用时如被折断可夹在香架上使用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燃烧性能稳定,有效驱蚊。单盘连续燃点时间为7小时。
注意事项
1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;2、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,使用时注意通风,注意防火安全;3、本品对鱼、蜂和蚕毒性高,养鱼、蜂和蚕的房间及附近禁用;4、过敏者禁用,用后洗手,拆封后未使用的蚊香要封好保存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2、离开有毒环境,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,用肥皂清洗皮肤并及时就医。3、经皮中毒者,在充分清洗皮肤后,可用炉甘石洗剂或2%-3%硼酸水湿敷并及时就医。4、眼睛沾污药液时,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多次反复冲洗并及时就医。5、经口中毒者,应立即催吐,用小苏打水或清水清胃并及时就医。6、有不良反应者,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救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仓库内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,贮存温度不应高于50℃;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严禁猛烈碰撞、日晒、重压,并不得倒置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