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110179微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110179
首次批准日期
2011-07-26
有效期至
2031-07-25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0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四氟苯菊酯transfluthrin0.0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将两个香圈小心分开。2、点燃香圈尾端,将香圈插放在香架上。3、使用时如果蚊香被折断,可夹在香架上点燃使用。
产品性能
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,采用喷涂工艺生产而成的驱杀蚊产品。本品燃烧性能稳定,能有效驱杀蚊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时注意防火,勿使燃烧着的香头或灰烬与可燃物靠近。2、使用时请注意通风。3、勿在电风扇直吹或风大处使用,以免影响使用效果。4、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要注意封好保存,一旦潮湿,晾干后再使用。5、用后请洗手。6、对鱼和家蚕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。7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;2、如不慎沾在皮肤上,请用肥皂水清洗;3、如不慎进入眼中,立刻翻开上下眼睑,用流动的清水冲洗并及时就医。4、如不慎吸入,迅速脱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,呼吸困难及时吸氧。5、如不慎误服,请立即携此标签将人送往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及易燃易爆物品混放混运。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严禁猛烈碰撞、日晒、重压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