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110159低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110159
首次批准日期
2011-06-20
有效期至
2031-06-19
农药名称
电热蚊香液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.2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6年2月11日,变更原持有人梁山县金鹰化工厂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炔丙菊酯prallethrin1.2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电热加温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拧开瓶盖,将药液瓶的芯棒与电热液体蚊香器底部中心对齐,小心旋入固定;2、配套使用各型电热液体蚊香器时,务必确保药液瓶口竖直向上,将电热液体蚊香器接通电源,按下开关即可;3、电热蚊香液用完后,请更换新的电抗蚊香液,并提前半小时开始使用。
产品性能
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为原料,配合电热液体蚊香器使用,有效驱蚊,使用方便,为夏秋季家庭防蚊佳品之一。
注意事项
1、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。2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3、本品对蚕、鱼有毒,相关场所、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,接触本品后要洗手。4、使用时应注意开启门窗通风。5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如有不适,请开启门窗使空气流通。2、若误服或使用中有不良反应的,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产品在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防止剧烈震动、日晒、雨淋和重压;2、产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通风、儿童接触不到之处;3、勿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、粮食及易燃易爆品一起混放或同运,不得靠近明火;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