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100187微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100187
首次批准日期
2010-12-23
有效期至
2030-12-22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03%
重新核准日期
2019-09-25
质量保证期
3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四氟甲醚菊酯dimefluthrin0.03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将一双盘蚊香脱开成两圈,点燃蚊香尾端,插放于支架上,置于室内上风处即可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,以现代工艺加工而成。燃烧稳定。有效预防传播登革热的伊蚊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时注意通风,注意防火安全,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; 2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; 3、勿在易燃处使用;4、勿让儿童玩耍,本品微毒,对鱼蚕有毒,用后洗手,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; 5、拆封后,未使用的蚊香要封好保存。6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7、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能乱丢乱放,也不能做他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若过量吸入,应移至空气流通处,并就医。若不慎误食,及时携此包装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存放在干燥阴凉处,不能与食品、粮食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、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。 2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 3、不要剧烈震动,以免断裂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