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100163低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100163
首次批准日期
2010-12-14
有效期至
2030-12-13
农药名称
电热蚊香液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.6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Es-生物烯丙菊酯esbiothrin2.6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电热加温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打开电热蚊香液的瓶盖,将液瓶向上旋紧于蚊香器即可。2、接通蚊香器电源(220V),指示灯亮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,使用时要保证药液瓶呈竖直状态。3、在睡前一小时开始使用。4、药液用完后,应及时更换新药液,先切断电源,待冷却后再取下药液瓶以作更换,用后请拔掉电热蚊香器的插座。
产品性能
本品以Es-生物烯丙菊酯为有效成份,对蚊具有驱杀效果,可以用于家居、酒店、办公室、商店等场所,可连续使用90个晚上(每晚8小时)。
注意事项
1、切勿将电热蚊香器倒转或倾斜使用,使用时勿覆盖蚊香器。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。2、使用时勿触及加热环,如电源线损坏,该器具不得继续使用。3、请保留瓶盖至药液用完为止,如长期不用,请用瓶盖密封,避免阳光直射。4、使用时注意通风,用后请洗手。5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6、本品对鱼、家蚕毒性高,请勿在蚕室及其附近使用,勿使药液污染鱼池或水塘。7、用后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,眼睛接触。但无红斑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等症状。急救措施:若吸入引起不适,请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,并就医;若不慎接触皮肤,请用肥皂和清水冲洗,并就医;若不慎接触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并就医。若误食,立即携本包装送医院诊治。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存放于50℃以下阴凉、通风、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处,并加锁。勿让儿童玩耍。2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其他物质混合贮存,远离火种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