氯氰·胺菊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100159低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100159
首次批准日期
2010-12-14
有效期至
2030-12-13
农药名称
氯氰·胺菊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8%
重新核准日期
2025-12-09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5年12月9日,增加热雾机喷雾防治室内蚊、室内蜚蠊、室内蝇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氰菊酯cypermethrin6%
胺菊酯tetramethrin2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蚊、蝇、蜚蠊0.6克/100平方米喷洒
室内0.6克/100平方米热雾机喷雾
室内蜚蠊0.075毫升/立方米热雾机喷雾
室内0.75毫升/平方米热雾机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防治室内蚊、蝇、蜚蠊时,以大豆油为溶剂,按推荐剂量稀释10倍,将稀释液按照7.5毫升/平方米(蜚蠊)、0.75毫升/立方米(蚊、蝇)进行热雾机喷雾。防治室外蚊、蝇、蜚蠊时:对准害虫出没处或栖息处进行喷洒。本品仅限专业人员使用,并注意防护。
产品性能
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,对卫生害虫具有击倒、致死作用。用于防治蚊、蝇、蜚蠊(俗称蟑螂)。
注意事项
使用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,避免口鼻吸入及皮肤接触;勿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;勿向人、畜、食物喷射,不要让儿童触及。用后洗手。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使用时应穿防护服、戴口罩、手套等,使用后及时清洗暴露部位皮肤。本品仅限专业人员使用,并注意防护。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,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;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;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;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;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如不慎喷着眼睛,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并及时到医院诊治,误服中毒即送医院,按菊酯类中毒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,不得靠近火种,运输装卸要小心轻放,严禁猛烈撞击,不可倒置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种子、粮食、饮料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