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100003微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100003
首次批准日期
2010-01-04
有效期至
2030-01-03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2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3年6月3日,变更原持有人湖北武汉宝世卫生药械有限责任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2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将一双盘蚊香掰成两单片,用支架固定,点燃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采用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为原料,经反复筛选精心配制而成,实为夏令驱灭蚊之佳品之一。
注意事项
1. 本品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,避免高温。2. 本品由菊酯类农药配制而成,对鱼、家蚕有毒,使用时应注意。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。3. 若使用铁(或石棉)盆点燃,应注意清理铁丝或锯齿接触点碳积及通风,否则会影响燃烧效果。用后洗手。4. 使用时要注意防火安全,注意通风,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。5. 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在使用过程中,如有不慎中毒者,应移至新鲜空气处,经口摄入者应催吐,无特殊解毒片,应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及易燃易爆品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运输和贮存时要轻拿轻放,避免重压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