蝇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90372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90372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11-30
有效期至
2009-11-30
农药名称
蝇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4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Es-生物烯丙菊酯esbiothrin0.4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使用前关闭门窗,移开食物。2、轻轻分开蝇香,用明火点燃尾端,插在铁支架上。人畜立即离开房间。3、1小时左右蝇香达到最佳灭蝇效果,应先开窗,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,同时保留纱窗,防止苍蝇再次侵入。4、及时清扫被击倒和杀死的苍蝇。
产品性能
本品采用Es-生物烯丙菊酯为有效成分,能有效驱杀苍蝇。本品韧性好,容易脱盘,易点燃。本品广泛用于家庭、宾馆等室内场所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蝇香注意防火,禁止在易燃物附近燃点,勿用易燃品做接 灰盘。2、拆封的蝇香应防潮,避光,避免与碱性物质接触。3、蝇香应放置在上风头,避免风扇直吹,以免影响效果。4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5、用后洗手,使用后注意通风。6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7、对鱼、家蚕高毒,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,请及时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严禁猛烈碰撞、日晒、重压。远离儿童并加锁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及易燃易爆物品混放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