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90332微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90332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9-27
有效期至
2029-09-26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2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2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本产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,能防治、驱避蚊子。适用家庭,宾馆,餐厅等室内场所。将点燃蚊香放在上风口的条件下使用效果更佳。
注意事项
1、用后洗手。2、切勿让儿童接触。3、使用点燃后注意通风。注意防火安全。4、存放在裸露食品处时应加盖处理。5、勿将点燃后放置在易燃物品上,以免引起燃烧。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。6、本品对鱼、蚕高毒,请远离蚕室使用。7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如出现人体不良反应和中毒情况应及时送往就近医院治疗。并携带本品包装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储于阴凉,干燥,通风的仓库,不得与易燃,易爆品混放。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严禁猛烈碰撞,日晒,雨淋,重压,并不得倒置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