驱蚊花露水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90317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90317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9-07
有效期至
2014-09-07
农药名称
驱蚊花露水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3.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驱蚊酯ethyl butylacetylaminopropionate3.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涂抹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驱避蚊子:直接涂抹所需部位即可避免蚊子叮咬,保持时间6小时以上。建议每隔6小时涂抹一次,效果更好。
产品性能
本品选用驱蚊酯为原料,驱蚊防蚊效果长达六小时以上,使您轻松度过愉快的夏天。
注意事项
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勿用于眼睛及其周围皮肤;用后洗手;有严重皮炎及皮肤破损者禁用。本品忌食。过敏者禁用;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蚕室禁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若误服本品,应及时催吐、洗胃和请医生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的库房中,贮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