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90315低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90315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9-07
有效期至
2019-09-07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28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28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将一双盘蚊香掰成两单片,用支架固定,点燃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是采用优质的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为原料,精心配制而成,具有驱蚊效果,实为夏令驱蚊佳品之一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,避免高温,用后洗手。2.本品由菊脂类农药配制而成,对鱼、蚕有毒,使用时应注意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。3.若使用铁(或石棉)盆点燃,应注意清理铁丝或锯齿接触点碳积及通风,否则会影响燃烧效果,点燃后不宜禁闭门窗,使用是注意通风。4.使用时注意防火安全,勿用易燃易爆品做接灰盘。5.使用过程中如有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,过敏者禁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低毒,无特殊解毒片,应对症治疗。在使用过程中,如有不慎中毒者,应移至新鲜空气处,经口摄入者应催吐,并送医院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物品同贮同运。运输和贮存时要轻拿轻放,避免重压,严禁剧烈震动、日晒、雨淋或乱摔。最高堆码不得超过8箱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