胺·氯菊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90283微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90283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6-08
有效期至
2029-06-07
农药名称
胺·氯菊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5%
重新核准日期
2025-02-25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2年12月30日,增加室内蜚蠊、跳蚤。 2025年2月25日,增加室内尘螨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菊酯permethrin3.5%
胺菊酯tetramethrin1.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6毫升/平方米喷雾
卫生6毫升/平方米喷雾
室内尘螨1.5毫升/平方米喷雾
室内蜚蠊1.5毫升/平方米喷雾
室内跳蚤0.15毫升/平方米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使用本品按上述用药量,用水稀释30—50倍(蚊、蝇);或用水稀释10倍(蜚蠊、跳蚤、尘螨),直接对准害虫喷雾,或喷洒于地面、墙角等其出没或栖息处,稀释液喷液量15毫升/平方米(蜚蠊、尘螨),或1.5毫升/立方米(跳蚤)。使用后人畜应立即离开房间,关闭门窗,再次进入房间必须充分通风后方可进入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微乳剂,采用胺菊酯、氯菊酯为有效成分,对蚊、蝇、蜚蠊、跳蚤、尘螨有驱杀效果。
注意事项
本品仅用于室内;勿让儿童玩耍;勿入口;根据需要对水配制后一次性喷完,勿存放;放置干燥通风处;使用本品时施药人员应做好安全防护,穿防护服,戴防护面罩或口罩、手套等。施药后,用肥皂及碱性洗涤剂洗涤皮肤及衣物。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,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;养蚕室及其附近禁用。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切勿向人体使用。切勿污染食品及饮用水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有皮肤和眼睛污染者即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彻底清洗,如不慎误食,请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放置于常温避光干燥、通风、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储存,勿与食物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、易燃易爆品混合储存运输,货柜车封闭运输。轻装轻放,严禁包装箱体侧置,泄漏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