驱蚊花露水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90278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90278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6-02
有效期至
2014-06-02
农药名称
驱蚊花露水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.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避蚊胺diethyltoluamide4.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涂抹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驱蚊:直接涂抹于肌肤裸露部位,即可避免蚊子的叮咬。
产品性能
本品采用避蚊胺配制而成,具有驱蚊作用,是夏令驱蚊之佳品之一。
注意事项
1.眼睛及其周围禁用。2.皮炎及皮肤破损者禁用。3.本品忌食。4.皮肤过敏者请勿使用。5.置于儿童不可接触之处。6.用后洗手。7.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若触及药液,请速用肥皂或清水冲洗。2.不慎吞服,立即送医院采用灌肠洗胃的急救措施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产品应贮存于阴凉、通风干燥的仓库中,并堆放在地仓板上,不得倒置远离热源。2.不得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混放。3.运输时必须轻装轻卸,按箭头标志堆放,不得日晒雨淋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