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90263低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90263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5-11
有效期至
2029-05-10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23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23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将盒内蚊香取出,将盒底支架支起。 2、轻手将两个一组的蚊香分开,将蚊香紧插在盒内架上。 3、点燃蚊香外圈的尾端即可
产品性能
本产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,对蚊有较好的防治作用
注意事项
1、使用时,应注意安全防火,勿使燃烧着的香头或灰烬与易燃物靠近,勿用易燃品做灰盘。 2、勿在电风扇直吹或者大风处使用,以免影响使用效果。3、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要注意封好保存,一旦潮湿,请放在通风处吹干,效果不变。4、用后洗手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5、对鱼蚕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。 6、过敏者禁用,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7、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如误服中毒或使用本品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并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于50℃以下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,搬运产品时应轻取轻放、严禁猛烈碰撞、日晒、重压。运输时应有易燃标志。 2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存。3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