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90228微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90228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4-09
有效期至
2029-04-08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2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2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将双盘分成单盘,插在支架上,然后将外端头点燃。使用时,避免放在通风口和空气对流处,若用市售铁盘燃点,应注意蚊香外围勿触及铁盘边缘,请将蚊香的正面向下放置,并经常清理铁丝或钜齿上的积炭,以保证燃点效果。
产品性能
蚊香采用拟除虫菊酯配制而成,点燃后对蚊子具有驱杀效果,能有效预防蚊子对人的骚扰,适用于家庭、宾馆、办公等室内场所使用,实为夏令驱蚊之佳品之一。
注意事项
1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。2.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。3.使用时注意通风。4.注意防火安全。5、本品对鱼类、蜜蜂、蚕毒性高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。6.过敏者禁用。7.用后洗手,拆封后未使用的蚊香要封好保存。8. 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如误食,立即携此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,尊医嘱进行解救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 产品在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防止剧烈震动、日晒、雨淋和重压。2.产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通风的仓库内,远离儿童,不得靠近明火,勿与食品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物品混合贮存与运输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