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90216微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90216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4-01
有效期至
2029-03-31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2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4年7月4日,变更原持有人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2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点燃后即可。
产品性能
本品采用碳粉、拟除虫菊酯配制而成,对蚊子具有驱杀作用。能有效预防蚊子对人的骚扰,实为夏令家庭驱蚊之佳品之一。
注意事项
1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2、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;使用时注意通风;注意防火安全。3、本品对鱼、蜜蜂、家蚕毒性极高,蚕室及其附近。4、过敏者禁用;用后洗手,拆封后未使用的蚊香要封好保存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避免药物与眼睛直接接触,一旦接触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;2、切勿吞服,误服携此标签尽快就医对症治疗,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。无特效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。2、本品易燃,远离火源。3、远离儿童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、种子及其他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