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90171微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90171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3-09
有效期至
2029-03-08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2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2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将两香圈小心分开,点燃尾端插放香架上,断香可夹在香架上点燃使用。
产品性能
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、碳粉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,对室内蚊子具有驱杀作用。
注意事项
1、按标示使用,注意防火安全。 2、勿使燃着香体靠近易燃易爆品、火源、电源。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。 3、勿在电扇下直吹或风大处使用,以免影响点燃时间和使用效果。 4、勿与食物、餐具一起存放,贮存时应避光,封好保存。 5、应防漏、防高温烘烤、防强烈振动。 6、本品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内及附近禁止使用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 7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 8、用后洗手,过敏者禁用,使用时注意通风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使用本品有任何不良反应,立即应到医院就医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防止剧烈震动、日晒、雨淋和重压。 2、产品应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仓库内,不得和易燃易爆品、食品、粮食、饲料、饮料、种子等共储存放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