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气雾剂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90170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90170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3-09
有效期至
2019-03-09
农药名称
杀虫气雾剂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3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除虫菊素(Ⅰ+Ⅱ)pyrethrin(Ⅰ+Ⅱ)0.3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蚊、蝇、蜚蠊/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使用时关闭门窗,将罐身竖直向上,把喷嘴对准目标,按下喷头喷雾即可。2、对准蚊、蝇飞行害虫,向其活动范围喷射;对蟑螂害虫,应直接喷射,或向其活动出没地方喷射。3、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,20分钟后打开门窗,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以从除虫菊花中提取的除虫菊素为有效成分,能有效驱杀蚊、蝇、蟑螂。适用于家居、客厅、餐厅、宾馆、办公场所。
注意事项
1、请勿倒置使用。避免阳光直射,避免接近热源,应置于阴凉、干燥处。2、本品对鱼、蜜蜂、家蚕有毒,不得污染水源,不得用于蚕房内及其附近。3、使用后注意通风,空罐严禁再次充装,切勿戳破或置于火源处。4、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手部,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无特殊解毒药剂,如不小心入眼或喷到皮肤裸露部位应及时清洗干净,如有误服或中毒,应立即到医院按症治疗,大量吞服时不可催吐,可洗胃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放置于阴凉、干燥处,远离火源,不得与食品、饲料、饮料、种子及易燃易爆品混放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