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90169低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90169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3-09
有效期至
2029-03-08
农药名称
电热蚊香液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86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3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4年7月4日,变更原持有人安徽省六安利庭日用化工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炔丙菊酯prallethrin0.86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电热加温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拧开瓶盖,将液瓶向上旋入加热器中。2、配合插座方向,转动加热器插头,确保液瓶呈竖直状态。3、接通电源,红灯亮时即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。4、使用完毕,请将加热器拨离插座,保持液瓶竖直状态,无需旋下液瓶。5、当药液用完后,请更换液瓶。
产品性能
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原料,在适当电加热条件下,药液均匀挥发,可有效驱杀室内蚊子,给您持续驱蚊保护。
注意事项
1、接触电热蚊香液后,请立即洗手。2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远离可燃物品。3、勿在电热蚊香液中加入其它液体。3、本品对蚕、鱼类毒性很高,在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。4、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。5、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本品低等毒性,无特效解毒剂;2、如发生中毒,首先停止使用本品,即刻通风,撤离现场,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阴凉、干燥、避光处;2、防止日晒、雨淋,不得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