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90161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90161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3-05
有效期至
2014-03-05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登记证持有人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2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2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使用时将双圈蚊香分成单圈后,置于支架上固定,点燃香头即可。
产品性能
本品使用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,对蚊具有击倒效果。适用于家庭、餐厅、宾馆等室内场所使用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时注意通风,注意防火安全,勿在易燃易爆处使用。2、本品对鱼、蚕有毒,不宜在蚕室和蚕房中及其附近使用。3、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应密封保存。4、使用后应洗手,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5、若用铁(或石棉)盘燃点,应先清理铁丝或锯齿接触点的积淀物,适当通风,否则会影响正常燃烧,导致熄火。6、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等。本品无专用解毒药,使用时注意,如有不良反应,请及时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的库房中。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及易燃易爆品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3、运输装卸时要小心轻放,确保包装不损坏,不倒塌。防高温曝晒、防雨淋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