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80591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80591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29
有效期至
2013-12-29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2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2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使用时将双圈蚊香分成单圈,置于支架上固定,点燃香头即可。
产品性能
本品使用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为有效成分,对蚊子具有很好的击倒效果。适用于家庭、宾馆等室内场所使用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时注意通风。2、本品对鱼、蚕有高毒,不宜在蚕室内及其附近使用。3、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要密封保存,确保驱蚊效果。4、使用后应洗手,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5、使用时注意防火安全;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。6、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。本品无专用解毒药,使用时如有不良反应,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存放在通风、干燥、阴凉、防雨的库房中。 2、贮运时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放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。 3、运输装卸要小心轻放,确保包装不倒塌、不损坏。防高温曝晒、防雨淋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