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80529低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80529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23
有效期至
2028-12-22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2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2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将一双盘蚊香分为两个单盘蚊香;点燃蚊香尾端;将蚊香插在蚊香架上。
产品性能
本品以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为有效成分加工而成,能驱杀室内蚊子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时应注意安全防火,勿使燃着香体靠近易燃品、电源、火源。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。2、勿在电扇下直吹或风大处使用,以免影响点燃时间和使用效果。3、不要与食物一起存放,应防漏、防高温烘烤、防强烈振动。4、贮存时应避光,注意封好保存。5、本品对鱼、蚕有较高毒性,蚕室及附近禁止使用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6、使用后洗手,使用时注意通风。7、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蚊香沾染在皮肤上可用肥皂水洗净。粉末碰到眼上用清水洗净。如有不慎误服或头晕等不适,请速就医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产品应放置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仓库中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。运输过程中要轻取轻放,严禁猛烈碰撞,防止日晒、雨淋和重压,并不得倒置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