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80443低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80443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15
有效期至
2028-12-14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23%
重新核准日期
2025-03-21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23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将一双盘蚊香拆为两个单盘蚊香;如果已经分开,则可以直接使用。2.点燃蚊香的尾端。3.将点燃的蚊香插或放在蚊香架上。4.远离可燃物。
产品性能
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类药剂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为有效成分,用于防蚊。
注意事项
1.使用蚊香请注意防火安全,禁止用易燃物做接灰盘。2.注意防潮避光,使用时注意通风。3.蚊香应放置在上风口,避免风扇直吹,以免影响效果。4.操作(点燃)后请洗手。5.对鱼、家蚕有毒,禁止在蚕室内及其附近使用。6.过敏者禁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,应立即停止使用。本品不可吞服,若发生误服请立即携标签就医。若不慎触及皮肤,用肥皂水清洗,并用清水冲洗干净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可倒置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2.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保存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4.运输过程中要防晒、防雨淋;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,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