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80434微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80434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15
有效期至
2028-12-14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3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3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从反方向用手轻轻推蚊香中心,轻轻抖动逐渐拉开;2、把香架尖端插入蚊香中心的孔中,将蚊香的另一端点燃;3、使用时如被折断可夹在香架上使用。
产品性能
本品以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为有效成分,能有效驱蚊,并防止蚊虫对人的滋扰。
注意事项
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;使用时注意通风;注意防火安全;本品对鱼类、蜂和蚕毒性高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过敏者禁用;用后洗手,拆封后未使用的蚊香要封好保存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如有中毒必须立即就医。2、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请于50℃以下阴凉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处避光贮存,不能与食品、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。勿让儿童玩耍。2、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请注意封存,一旦潮湿,请勿在太阳下晾晒,应于干燥通风处吹干。3、产品在运输装卸要小心轻放,防止剧烈震动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