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80425低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80425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15
有效期至
2028-12-14
农药名称
电热蚊香液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.6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Es-生物烯丙菊酯esbiothrin2.6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电热加温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拧开电热蚊香液的瓶盖;2、将电热蚊香液装入液体蚊香加热器内;3、接通电源,指示灯亮表示正常工作;4、用毕切断电源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,经科学组方精制而成,药力挥发均匀、使用方便、无需天天更换,是理想的居家驱蚊用品之一
注意事项
1、使用时,请保持通风;2、更换药瓶时,务必切断电源;3、用手接触过药液后,务必洗手;4、不要倾斜,以免药液溢出,一旦触及应即用水冲洗;5、本品对鱼、蚕有毒;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;6、过敏者禁用;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;7、使用中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。
中毒急救措施
在使用过程中若感不适,请暂停使用;用手接触后,应用肥皂清洗干净;若不慎误食,须立即催吐;若情节严重,请及时到医院就医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的仓库内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。勿与种子、食品、饮料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防止剧烈震动、日晒、雨淋和重压。运输过程中,瓶口应始终朝上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