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80390低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80390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11
有效期至
2028-12-10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3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3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将一双盘蚊香分成单盘,用支架固定后,置于室内上风方向点燃,门窗留少量空隙,即可发挥驱杀蚊的功效。
产品性能
本品在室内使用能够有效驱蚊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时注意防火安全、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,使用时注意通风;2、本品对鱼类、峰和蚕毒性高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,过敏者禁用;3、用后洗手,拆分后未使用的蚊香要密封保存;4、勿在电风扇直吹下使用,以免影响药效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无特效解毒剂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停用,病情严重者,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处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妥善保存。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。产品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,防止剧烈震动,防日晒、雨淋和重压。堆放高度不超过8件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