驱蚊花露水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80384低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80384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11
有效期至
2029-08-19
农药名称
驱蚊花露水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4年8月22日,变更原持有人安徽三荷日用品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避蚊胺diethyltoluamide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涂抹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本品主要防治对象是蚊子,使用时,将药液均匀适量涂抹于裸露皮肤表面即可
产品性能
本品具有驱蚊使用,是夏季外出随身携带的必备驱蚊佳品之一。
注意事项
本品为外用品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勿用于眼睛及其周围皮肤;用后洗手;有皮炎及皮肤破损者禁用。本品忌食。过敏者禁用;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若误食,请速就医并出示本包装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贮存应在干燥、通风、避光的仓库内,产品堆放时一定要保持竖直向上状态。勿与食品、粮食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等混合贮存,置于儿童接触下到的地方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