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气雾剂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80383微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80383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11
有效期至
2028-12-10
农药名称
杀虫气雾剂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45%
重新核准日期
2025-11-26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氰菊酯cypermethrin0.2%
胺菊酯tetramethrin0.2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蚊、蝇、蜚蠊/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使用前请摇匀。2.驱杀蚊、蝇时,关闭门窗,竖直持罐向其活动空间斜上方适量喷射,每10平方米喷雾8—10秒。3.驱杀蟑螂时,直接对准其喷射,或向其栖息地及经常出没的地方适量喷射,每平方米喷雾1—3秒。4.使用后人畜随即离开并关闭门窗,20分钟后打开门窗,充分通风后人畜方可进入。
产品性能
本品由拟除虫菊酯类药剂胺菊酯和氯氰菊酯混配而成,用于防治卫生害虫蚊、蝇、蟑螂(学名蜚蠊)。适合家庭、餐厅、宾馆、办公室等场所使用。
注意事项
1.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,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。2.本品属压力容器,切勿受太阳直射,切勿接近火源和电源,切勿撞击。3.使用后需及时洗手。4.使用后请注意通风。5.切勿向人畜、食物、食具直接喷射。6.切勿将罐体戳破,即使用完也不许穿刺或火烧。7.切勿空罐再次充装。8.切勿倒置喷射。9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,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。对鱼、家蚕有害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。10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,应立即停止接触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皮肤接触,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吸,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。误服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可倒置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2.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保存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4.运输过程中要防晒、防雨淋;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,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5.切勿放置在温度超过50℃或潮湿的地方,如阳台、厨房、浴室、汽车驾驶室等。6.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严禁猛烈碰撞、日晒、重压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