胺·氯菊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80339低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80339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09
有效期至
2028-12-08
农药名称
胺·氯菊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5%
重新核准日期
2024-07-11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4年7月11日,增加室内蝇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菊酯permethrin10%
胺菊酯tetramethrin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室内330微升/平方米滞留喷洒
室内10-20微升/平方米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使用时取本品一份加水99份稀释,搅匀后即可做滞留喷洒,随配随用。按制剂每平方米10—20微升喷雾于蝇经常活动或栖息处。防治蚊子时制剂用药量为330微升/平方米。
产品性能
本品用于蚊、蝇卫生害虫防治。适用于宾馆、饭店、家庭住房等室内场所。
注意事项
1.仅用于室内。2.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,穿戴防护服和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喷药后及时脱下衣服,用洗衣粉水洗涤,并用肥皂水冲洗皮肤裸露部位。3.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鱼塘等水域及饲养蜂、蚕场地;养蚕室及其附近禁用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。4.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;切勿向人体、食物使用。5.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。6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,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;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不慎触及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,如症状严重可去医院医治。不慎误服,请在医生指导下,对症治疗,切勿催吐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储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