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80329微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80329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08
有效期至
2028-12-07
农药名称
电热蚊香液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.8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4年12月16日,变更原持有人广西柳州华力家庭品业股份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四氟苯菊酯transfluthrin1.8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电热加温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●取出药液瓶,拧开瓶盖后与电热液体蚊香器组合。●接通电源,拔通开关,指示灯亮即表示电热液体蚊香器开始工作。●更换药液前,请断开电源。
产品性能
●有效驱杀蚊,使用方便。
注意事项
●严禁接近烟火,使用时务必使瓶口向上。●电热蚊香液应放置于上风处使用。●使用时注意空气流通,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。●本品微毒,对鱼、蚕有毒,请不要在蚕房内及其附近使用。●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如皮肤或眼睛沾上药液,可用大量清水冲洗15至20分钟,如不慎误服,可用大量水洗胃后服用活性炭,若出现呼吸障碍、痉挛等症状,应采取给氧,用镇静剂等措施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●产品应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。●远离儿童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或易燃易爆品混合贮存、运输。●产品搬运时应轻取轻放,防止剧烈震动、日晒、雨淋和重压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