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气雾剂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80292微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80292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03
有效期至
2028-12-02
农药名称
杀虫气雾剂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菊酯permethrin0.4%
胺菊酯tetramethrin0.6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蚊、蝇、蜚蠊/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对于蚊、蝇害虫,在距离物体及墙壁约1米远处喷射,喷射前先关闭门窗,将罐体竖直,揿动喷头轻微向上喷射约7-8秒(于15平方米的范围内),喷射后立即退出房间并关闭20分钟,稍后作充分的通风;对于蟑螂害虫,直接向其出没处、墙角、缝隙,距其20-30厘米处喷射,在密闭范围内连续喷射不多于10秒。使用后人、畜立即离开房间,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。
产品性能
本品能有效驱杀蚊子、苍蝇和蜚蠊(俗称蟑螂)害虫,适用于家庭、酒店、办公室、工厂等室内场所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本品时切勿直接向人体、宠物、花、鱼缸、食物(具)及火源喷射。2、喷射时应尽量避免吸入和触及皮肤、眼睛等,勿倒置使用。3、本品为易燃物品,严禁强行开放穿孔或燃烧,勿让儿童玩耍。4、本品对鱼虾、蜜蜂等高毒,使用时勿接近鱼塘、蜂场、桑园,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,用后洗手。5、本品在乙醇溶液中不稳定。6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本品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,但无红斑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如发生误服,采用催吐洗胃,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2、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3、大量吞服时可洗胃。4、不能催吐 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避免光直射,放置阴凉、通风、干燥处贮存。运输时注意防潮、防晒、防挤压。2、勿靠近火源。3、远离儿童。4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、种子及易燃易爆等物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