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片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80217低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80217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1-24
有效期至
2018-11-24
农药名称
电热蚊香片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1毫克/片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炔丙菊酯prallethrin11毫克/片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电热加温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撕开铝箔,将电热蚊香片置于加热器金属板上。2、接通电源,开始工作。3、电热蚊香片使用10小时后,请予以更换。4、用毕,切断电源。
产品性能
本品可使用10小时。
注意事项
1.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避光的地方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2.使用时, 电蚊香器应放在上风口,避免风扇直吹,以免影响使用效果。使用时注意通风。3、使用时,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,勿用手触摸金属加热板。用后洗手。4、请勿自行拆开电蚊香加热器。5、更换电热蚊香片,务必切断电源。6、电热蚊香器使用寿命一般为2-3年。使用时,蚊香片长时间不变色或驱蚊效果不佳,表示电热器温度过低,请更换新的电热蚊香器。7、对鱼、家蚕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止使用。8、过敏者禁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,请及时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严禁猛烈碰撞、日晒、重压。远离儿童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及易燃易爆物品混放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