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80177低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80177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1-18
有效期至
2028-11-17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3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4年7月4日,变更原持有人福建省晋江金童蚊香制品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3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将蚊香脱开成两单圈,将铁架垂直折起,然后点燃香圈末端,将蚊香中心插在铁架的尖端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含拟除虫菊酯,能有效驱杀蚊子,适用于家庭、宾馆、办公室、饭店等室内场所。
注意事项
1、贮存于阴凉干燥处,忌用高温烘烤。2、如不慎受潮,可在通风口吹干后使用,效果不变。3、使用时应远离火源和易燃品,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,注意防火安全,注意通风。4、勿在电风扇或大风处使用,以免影响效果。5、请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6 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,请及时就医。7、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,用后洗手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低毒,无特效解药剂。如不慎吸入,请移至通风处,严重的应立即送医诊治。如不慎食入,应清理口腔并携此标签立即就医。如皮肤接触或进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运输过程中产品小心轻放,防止剧烈震动、日晒、雨淋和重压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和运输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