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80114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80114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0-22
有效期至
2018-10-22
农药名称
电热蚊香液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86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炔丙菊酯prallethrin0.86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电热加温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●打开李字液体电热蚊香驱蚊液之瓶盖。●将液瓶向右慢慢旋紧于加热器中。●接通电源(220V),打开开关,指示灯亮时即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。●不使用时,请关掉电源,节约用药。●驱蚊液用完后,请更换断液。
产品性能
本品驱杀蚊,无需每天添加或更换药液,使用方便,有效使用时间240小时,是改善居家环境卫生的理想用品之一。
注意事项
●本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,远离火种。●本品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内及附近禁用,用后洗手。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不得入口。●过敏者禁用,使用本品如有不适感,请开启门窗,使室内空气流通。●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,注意通风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本品若有不良反应,应及时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于通风、干燥、阴凉处,严防日晒雨淋。请勿与种子、食品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。运输本品时应注意轻拿轻放,严禁剧烈震荡,以免瓶体破裂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