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P20080104低毒卫生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P20080104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0-06
有效期至
2029-08-19
农药名称
电热蚊香液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.2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4年8月22日,变更原持有人安徽三荷日用品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炔丙菊酯prallethrin1.2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电热加温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本品适用于宾馆、居家等室内场所,主要防治对象是蚊子。使用时,拧开瓶盖,将液瓶向上旋入加热器,配合插座方向,转动加热器插头,确保工作时液瓶呈竖直向上状态。当药液用完,拔出加热器电源插头后再更换补充液瓶。使用时,放置在上风处。
注意事项
1.对人畜低毒,勿与食品一起存放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2.对鱼、蚕有毒,勿在蚕室及其附近使用,且勿将本品投入鱼塘中,用后洗手。3.当加热器工作时,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,避免孕妇及哺乳妇女接触。4.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要覆盖任何物品,确保不被窗帘、床单遮盖5.使用时注意通风;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。6.无论使用墙面插座或拖线板,请始终保持液瓶竖直向上。7.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
中毒急救措施
若不小心皮肤沾附药液后请用清水冲洗;若误食,请速就医并出示本包装.
储存和运输方法
贮存应在干燥、通风、避光的仓库内,产品堆放时一定要保持竖直向上状态。勿与食品、粮食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,同时醒目标注“远离儿童”。 装卸运输时要轻拿轻放,防止倒置、日晒、雨淋和重压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