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片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99704低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99704
首次批准日期
有效期至
2008-12-31
农药名称
电热蚊香片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1毫克/片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炔丙菊酯prallethrin11毫克/片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电热加温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撕开铝箔,将电热蚊香片置于加热器金属板上。2、接通电源,指示灯亮,表示开始工作。3、电热蚊香片使用10小时后,请予以更换。4、用毕,切断电源。
产品性能
本品有效驱蚊;每片可持效10小时。
注意事项
1、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避光的地方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2、电蚊香器应放在上风头,避免风扇直吹,以免影响使用效果。3、使用时,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,勿用手触摸金属加热板。4、请勿自行拆开电蚊香加热器。5、更换电热蚊香片,务必切断电源。6、电热蚊香器使用寿命一般为2-3年。使用时,蚊香片长时间不变色或驱灭效果不佳,表示电热器温度过低,请更换新的诛达电热蚊香器。7、配套使用诛达电热蚊香加热器,效果更佳。8、使用时请远离家蚕、蜜蜂和鱼类等。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。用后洗手。使用后注意通风。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。9、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,请及时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严禁猛烈碰撞、日晒、重压。远离儿童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及易燃易爆物品混放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